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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汤兰兰 不如寻找真相
发布时间:2018-02-12 08:12:20来源:荆楚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黑龙江高院2月7日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荆楚网 舆情分析师周晓燕

  一个60多人的村庄,40多人被控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性侵一个未成年女孩,其中包括女孩的父亲和祖父等家族中几乎所有男性亲属,母亲则长期强迫女儿卖淫……最近,一起十年前发生在东北偏远山村的性侵大案,震惊整个舆论场,而披露此案的澎湃新闻等媒体,也因充满争议的报道方式,被推上风口浪尖。媒体的案件报道为何引发诸多争议?荆楚网网络舆情信息基地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寻找”性侵案受害人激怒网友

  1月30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披露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家族性侵女童案。2008年秋,黑龙江五大连池的14岁女孩汤兰兰(化名),向警方告发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姑父、姨父等40多名亲属及乡邻,称自己6岁起就受到家族中几乎所有男性亲属的性侵犯,母亲、奶奶则为施暴者提供帮助,甚至强迫她卖淫。随后,被汤兰兰告发的村民中16人被拘,爷爷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11人始终不服判决,不断提出申诉,汤母等人出狱后,试图找到汤兰兰当面对质。

  澎湃新闻在报道中提出了案件的一些疑点,并应和汤母的愿望,发出“寻找汤兰兰”的呼声,同时附上局部打有马赛克的汤兰兰身份信息。报道发出后,舆论哗然,众多网友被这起人伦天良尽失的惨剧深为震惊的同时,指责澎湃新闻泄露本应受到隐私保护的性侵案受害人信息,“比吃人血馒头还恶劣”。1月31日,新京报发表题为《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的评论,再度引发舆论强烈反弹,愤怒的网友甚至直斥“媒体无良,为博眼球替强奸犯翻案”。

  新闻报道中的争议焦点

  1、披露受害人部分信息被指失格

  面对网友关于泄露受害人隐私的责问,澎湃新闻回应称,报道中受害人用过的两个名字均为化名,身份信息是当地派出所提供给汤母万秀玲的,关键处打有马赛克。然而,有专家指出,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出发,性侵案受害人的隐私应受到绝对保护,即使是部分非核心信息的走漏,都有可能泄露其真实身份,让受害人因昔日的惨痛经历再曝光而受到精神上的二次伤害,何况在此案中,汤兰兰受侵害时还是未成年人。

  现实操作中,美国曾将未成年人性侵案搬上银幕,但事先会大幅修改案件受害人的信息,以杜绝好事者通过片鳞半爪的信息碎片认出受害人的风险。而在此案报道中,澎湃新闻虽然隐去了汤兰兰的关键信息,但却披露了其出生年月、身份证部分号码等真实资料,而这些本应完全抹去。不少资深媒体人认为,这一报道处理很不专业,有失格之嫌。

  2、采用单一信源被指失衡

  澎湃新闻的案件报道洋洋洒洒数千字,几乎全部引述的是汤母等被告的话,案件所涉的其他方面人员无一现身,因此被一些网友讥为被告的“单方传声道”。而在一起系列大案中,从原告到被告,从调查者到办案者再到判案方,会涉及方方面面许多人,因采访不到位而仅仅传递某一方的声音和诉求,受害人、公检法等其他同样重要的当事方却集体失声,令报道因严重失衡而埋下硬伤,媒体权威性因此大打折扣。

  值得关注的是,在澎湃新闻的报道出炉之前,两名资深记者也曾进行过相关采访,并在网上发表了采访文章。两篇文章同样列出了案件的一系列疑点,但和澎湃新闻的“单声道传送”不一样,曾协助汤兰兰报案的其养父母王凤朝夫妇及当年的办案人员都给出了各自的说法。新闻期刊《法律与生活》网络号,则采集了未涉案的同村村民对汤兰兰本人及案件的一些说法。这些报道避免了单一信源的窘境,从被告这个急于申诉的单一群体之外收取到了不同的声音,在网上未招来大规模恶评。

  报道方向被质疑跑偏

  人民日报曾评论指出,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对社会进行监督是职责所在,但不能轻易站队,而应保证公允公正,在重视并合法呈现证据的基础上提出合理质疑。然而,在网友看来,媒体本轮报道中,却以汤兰兰“将全家送进监狱”、 “不能就这么失联”等种种偏向性明显,甚至带有煽动性的文字,暗示此案有冤情。最受诟病的是,以寻求真相为名公开寻找身为未成年人性侵案受害者的汤兰兰,既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也忽视了法律基本常识,报道方向严重跑偏。

  全民话题发起的网络调查中,超过80%的网友认为不该寻找汤兰兰。知乎网友“孙超thu”认为,汤兰兰有没有迁户口、有没有搬家,完全和案件无关,汤也没有义务配合媒体接受采访;“将全家送进监狱”的说法则罔顾法律原则和客观事实,因为汤兰兰在案件中只是受害人、举报人,唯有当地政法部门才能决定是否将嫌疑人定罪。微博大V@马伯庸认为,如果此案确有冤情,那么该怼的不是疑似受害人汤兰兰,而是当年的办案、判案方。

  很多情况下,在涉社会热点的新闻报道中,媒体并不是没有自己的立场,但是表达立场的方式必须理性客观,遵循公正、公允原则,而不是事先定论,预设立场。此前的呼格案、聂树斌案,媒体对案件的长期关注、对案情的持续挖掘,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案子重审,而所有围绕案件提出的质疑都建立在真实有效的证据之上。于媒体而言,案件报道中提出合理质疑是讲技术的,而技术之根本还在于掌握实证,因为新闻的宗旨是呈现事实,而不是侦探小说中动用一下“灰色脑细胞”就可以达成的逻辑推理。反观汤案本轮报道,媒体除了反复强调汤兰兰在告发家人后即告失联、应该找到她还原真相等结论性陈述,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预先所作的假设,既模糊了焦点,也降低了质疑的可信度。

  寻求真相即正义

  围绕汤案,网上形成意见分化。一派认为媒体虽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报道有硬伤,但后续报道仍然揭示了一些明显的疑点,比如汤兰兰当年涉嫌以不告发姑父为条件敲诈姑姑的录音,王凤朝夫妇证言多处前后不一,办案者证实汤作证时曾经“乱说”等等。另一派认为媒体借炒作一宗早已盖棺定论的“铁案”哗众取宠,一些激进网友甚至对报道此案的记者展开了人肉搜索。而事实上,与媒体因为被指预设立场而受到网络围攻一样,这些网友也事先设定了自己的立场,即深信所有那些被告发的村民没有任何蒙冤的可能。然而,在此案笼罩的重重疑云没有得到澄清、案件更多的信息得以披露之前,十年前那个偏远山村到底发生了什么,始终是未知数。

  此案当中,汤兰兰作为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势一方,受到网友的极大同情,而已公布的判决书对被告罪行的描述令人触目惊心,引发普遍的愤怒。在这种压倒性的网络情绪之下,媒体提出质疑被部分网友曲解为“替罪犯辩护”,进而视为对受害者的伤害,部分怒火转移到了媒体身上,由此引出高热度的次生舆情。但回到案件本身,诸多疑点渐次披露出来之后,舆论应该回归理性,以正当合理的方式追问事件的真相。毕竟,在事实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基于自己的“常识性推理”对案件作出判断,无非是一种选边站队。每一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场急于声张正义,声讨另一方“替邪恶张目的企图”,但追根溯源,唯有推动真相还原,不让施暴者脱罪,也不让无辜者蒙冤,才是最大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