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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治优秀案例:搭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22:08 来源: 荆楚网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案件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给司法机关案件办理带来了许多困难。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19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我省出台强制报告制度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第一名,相关规定已被《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吸收,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积极推动落实,要尽早更加有效地建成全国层面的制度机制。

《办法》针对当前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中存在的诸多难点问题给予了解答和指导,如明确了实施强制报告制度遵循的原则、适用情形、报告主体、报告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要求各责任主体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以确保部门之间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共享。

报错不咎但漏报必罚,《办法》从法律制度层面建立“违者必究”的刚性与罚则,相较于以往的呼吁和倡导,强制报告制度形成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势保障。《办法》的制定实施和持续发力,在过去多个案件的实践中也可以看出获得了明显的指导作用,对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造成强烈的威慑打击和警示作用,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9年省检察院系统先后报告涉及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26件,如2019年4月,枣阳市检察院根据中学教师报告的一条案件线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一起强奸10余名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团风县监察院通过强制报告,挖出一起利用QQ软件寻找初中女生加好友,实施诱惑、威胁,多次对多名名女生实施强奸或猥亵行为的恶性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

全网相关报道信息4500余条,《湖北:多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湖北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湖北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强制报告制度》、《各地陆续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及从业禁止制度》等报道获得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环球网、法制网、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湖北日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新浪网等央级、省级媒体以及商业网站转载传播。舆论指出,强制报告的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工作。舆论认为,《办法》有助于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局面。通过司法的力量,形成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搭建“防护网”。

(编辑:卢霜 李媛荣 方圆 曾红丹)

【责任编辑:卢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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