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杨刚)10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公告引舆论关注。该公告内容为,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一切从简。违反上述公告者,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这被网友称为“最严村规”。
事件概述
10月8日,襄汾县文明办负责人称,赤邓村于日前发出该公告,目前已停止执行。该负责人表示,这则公告发出前,赤邓村曾召开村民大会,投票通过后才发布,“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针对大操大办。但这个公告不严谨,处罚流程及对象都没有说清楚”。
10月9日,大邓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告于10月6日才张贴,因在国庆假期,村民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未受到影响,实际上未执行。同时还称,发布的公告并非定稿,征集意见后会重新发布公告。
10月10日,大邓乡赤邓村村主任陈结义就此前发布的“最严村规”公开致歉,他表示急于刹住歪风邪气,公告内容措辞不当。现在该公告已废止,将征求村民意见,完善后将继续实施该方案。
舆论观点
一是公告出发点值得点赞。有观点表示,此公告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勤俭节约,希望村民群众一切从简,既提高村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又减轻其人情负担,让乡村发展能够轻装前行,“特别是农村现在大操大办严重,确实亟待进行大力整顿了”。
二是矫枉过正“好心办坏事”。移风易俗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太过心急,更不能矫枉过正。以葬礼为例,披麻戴孝是传统的仪式,是近亲属对逝世长辈的丧葬礼数,可以提倡用黑色袖章或者孝章逐步代替,却不能把它笼统地归为陋习。事件折射出了相关干部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时候过于理想化,看问题的角度太窄,处理相关问题方式单一,最终造成空有“好的出发点”却没有办成好事。
三是完全禁止显得不近人情。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的“三不准”葬礼法则十分硬核。移风易俗应该支持也可以理解,披麻戴孝、烧纸祭祀等做法虽已沦为传统文化的糟粕,但这也是几千年的传统习俗,完全禁止或许仍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四是村规经不起法律检验。赤邓村的村规明显经不起法律的检验。首先村民过满月、生日、搬家宴请,葬礼披麻戴孝、祭奠、送花圈纸扎等行为虽然有些有悖于现代文明的要求,但并不违法;其次贫困生、转学、上户等都是村民的基本权利,村委会无权剥夺村民权利。由此可见,赤邓村的村规不合法。
分析师点评
近年来,随着乡村治理的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乡村制定了各自不同的村规民约,然而类似“六十不过寿葬礼不戴孝”这种“雷人”“奇葩”村规民约,不时见诸报端。如山东邹城一村推“婚宴只准上一个菜”、河北大安六村规定“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等均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暴露出了乡村治理目标和治理手段之间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
纵观本次“山西一村禁披麻戴孝”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热议,一是“三不准”硬核村规虽是引燃舆情的重要“导火索”,同时,事件中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用法外“村规”强推“文明新风尚”,以行政职能“威胁”村民,出现“好心办坏事”,则是舆情爆发的关键引爆点。二是“好经念歪”现象触及舆论情感底线易形成舆论风暴。在该舆情事件中,当地基层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整治的本意和初衷本是好的,但在村规民约的制定、推行、执行过程中,疑因用力太猛出现了“走样”“变形”,被舆论大面积质疑存在“一刀切”和“矫枉过正乱作为”之嫌,引发非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合法的村规,虽然从出发点上看,似乎是在追求“乡村文明”,但是由于手段欠妥,实则难以实现“有效治理”的目标,而触发舆论雷区也就在所难免。事件也警醒着基层工作人员,在制定和推行村规民约过程中,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一定要全面思考、统筹谋划,要有好的出发点,也要有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唯有如此,具体的问题也才能得到有效解决。